5月27日,华宁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电鱼工具2套,渔获物若干。
当天14时许,民警巡查至糯租村委会华弥桥附近的南盘江域时,发现2名男子在江边以电鱼方式非法捕捞。另有2名男子在岸边休息,但其身边的电鱼器和桶内鲜活的鱼苗,证实了他们的电鱼行为。民警立即阻止正在电鱼的2名男子,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对他们使用的非法捕捞渔具进行扣押,并依法将4名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立案侦查。
经审讯,4人本来是相约到江边戏水,后临时起意决定用电鱼器捕鱼。4人一拍即合,驱车来到江边,对江边禁渔的警示牌视若无物,肆无忌惮地使用禁渔工具在禁渔区进行捕捞,直至被民警抓获。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华宁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玉溪日报通讯员 姚静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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