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市五举措强化民族地区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3-06-30来源:玉溪日报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民族地区法治保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及年度要点。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玉溪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

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国际禁毒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等法治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峨山县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法治知识送到基层、送进村寨;元江县每年都组织开展《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县城及10个乡(镇、街道)集市地段开展巡回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熟悉法律法规。

丰富普法教育内涵,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六进”延伸为“法律6+4”,即将宗教场所、民族聚居区、景区和家庭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围,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汉语和民族语言“双语”宣传,结合少数民族居住分散、点多面广的特点,将法律法规知识翻译成白族、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通过鲜活的语言、生动的案(事)例向民族聚居区群众解读好、宣传好法律内涵。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打造民族团结法治阵地。制定印发玉溪市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知,目前共创建命名了10个国家级、53个省级、17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39个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园和法治宣传长廊宣传场所,建设各类法治文化阵地326个、宣传栏1000余块、乡村普法板报733块、气象信息电子平台2650块,让公园和小区等公共场所成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阵地场所,成为居民潜移默化学法、守法、用法、自动维护民族团结的教育基地。

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机制。认真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71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签订合同,积极推进党委、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政治、专业素质高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在三个民族自治县设立少数民族语言的服务窗口,切实维护各族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34件,受援对象16734人,其中少数民族2367人。(通讯员 艾运东)

民族政策应知应会

如何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

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关键要把握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把汉族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来进行,不能本末倒置。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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