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自5月开展以来,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中旬启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市76项具体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摸清底数、提升能力、严防事故工作目标,分县(市、区)、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
5月以来,全市上下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和自建房、旅游、工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共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165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175次,带队督导检查354次,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到企业宣讲312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4384家次,开展安全督查检查265次,抽查检查企业4255家次,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8个,已完成整改21个,实施行政处罚3660次,罚款204.9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8家,查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等突出问题264条。
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结束,目前已圆满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等阶段任务。进入精准执法阶段,我市将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和督导帮扶力度,狠抓落实,高质量全覆盖开展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成果,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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