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违法载人 驾驶员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7-25来源:玉溪网

近日,江川区江城镇的驾驶员周某用一辆厢式小货车载着工友去干农活,不料半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厢内一名工友受伤。

6月20日上午,江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到江城镇黄营村路段开展巡逻执勤。10时30分左右,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轿车发生擦碰,立即上前处理。当民警打开小货车车厢时,发现里面竟然坐着5个人,其中1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民警立即要求车上人员下车,并对驾驶员进行询问。

经了解得知,周某家住江城镇黄营村,当天要到江城镇帮人做农活,因为一同前往的还有同村的5名工友,周某碍于情面,便让5名工友坐在货车车厢里。不料在倒车过程中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货车车厢没有扶手和座椅,导致一名工友在事故中受伤。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普法宣传,以案说法,指出乘坐货车出行的严重危害及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严重后果。

目前,周某因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玉溪日报通讯员  周发兴)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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