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23-07-28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2月,省委启动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我市立足市情,树牢全局观念、找准自身差距,积极行动抓落实,凝聚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名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为“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  “雁阵活力”得到全面激发

“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开展以来,市委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市委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明确一个专项行动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整体推进。

市纪委市监委建立“双月调度”“季度督导”“半年质效评估”等机制,分别由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谈打算、亮成效,明确“10个特色行动”“10个特色项目”重点推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创建“清廉单元”示范点,整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关于“主动赶超、争先进位”发展目标落地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严肃纠正政治偏差、理念偏差、工作偏差。充分发挥以“巡”、以“督”促改、促建、促治的积极效应,严肃纠治“4·11”森林火灾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追究部分县区有关工作整改不力的政治责任,全市共问责党组织14个、干部30人,同步开展问责质量评估,杜绝问责泛化、简单化。

同时,注重增强“关键少数”监督实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市委“四办法一机制”,分层级开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集中对30名“一把手”进行“政治体检”。

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分类建立“七个一批”干部库和表现“一般”“较差”干部名单,对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一线表现突出的25名干部提拔使用,对6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作出调整。实践“1+9”协调联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8人。

由“风”及“腐”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紧盯‘车轮上腐败、舌尖上腐败’等整治重点,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与常态化整治‘节日病’相结合,分类别、分阶段统筹推进。”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一季度,重点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二季度重点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对全市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开展自检自查,发现并移交“四风”问题41个。

保持严查严处的鲜明态度,以“八个一”方式系统开展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分析“酒驾之痛”成因,深挖“酒局”“饭局”背后“四风”问题,分批对8类具有代表性的66起酒驾醉驾案例通报曝光。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通车”机制,针对各级督查、检查、调研名目繁多、频次过多现象,建立市级监测点18个,印发纠治任务清单4个方面22条,防范以“督检考”为名增加基层负担。

1至6月,全市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5个、问题线索219件,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1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0起117人。

全面筑牢“不敢腐”的“后墙”

在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中,我市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坚决清理整治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督促涉案单位摒弃“看客”心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修复净化。

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401件,立案6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7人,开展澄清正名50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人。其中,围绕“十大行动”共发现问题1159个,受理问题线索682件,立案1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479人。

系统施治 综合整治效应充分释放

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我市注重强化预算编报规程管理,抓好采购监督,发现并整改财政资金突出问题38个。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回头看”、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清零行动”,发现隐患63项,督促整改54项。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交易程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累计追缴违规外借村集体资金3.73亿元,“保交楼”项目实现全面复工。打通“四条通道”,广泛收集营商环境诉求。推出“双评价”制度,在全省率先上线“玉溪评议”扫码平台。以“暖心”为导向,建立“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电力驿站”等一批惠民惠企品牌得到群众肯定。(记者 夏娜)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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