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2来源:玉溪网

核心阅读:《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绘就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蓝图。到2025年,将建成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乡村。巩固提升新平县戛洒镇和红塔区灵秀社区、易门县摆衣村、峨山县栖木墀村、新平县马家寨、元江县坡垤村等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加强历史遗存、活态遗产、特色民居的保护,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培育发展动能,积极参与打造“中国民族和美乡村”品牌。

截至目前,全市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2个、示范单位1个,省级示范县(市、区)5个、示范单位186个、示范学校73所,市级共命名示范单位838个、教育基地27个,各县(市、区)命名示范单位12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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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深度交融中,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携手共创美好生活。图为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文艺表演《美美与共》。(资料图)

近年来,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深度交融中,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携手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同心筑梦,如何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续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日前,玉溪市委、市政府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绘就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蓝图。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在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作出玉溪示范。

《实施方案》细化了24项目标任务和对应的58条措施,明确了各职责单位的责任分工,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有力保障了《实施方案》的落地见效。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实施方案》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示范区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形成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考察、巡察督查、政绩考核。健全完善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合发文、共建平台、共同开展活动等合作,实现横向衔接和纵向贯通相结合。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有人抓。坚持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民族宗教部门自身能力建设。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张培龙介绍,《实施方案》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细化了打牢统一思想认识的阵地基础、完善示范区建设领导机制、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爱党护党宣传教育、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能力建设6项任务的分工。在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将持续深化基层党建“四级联创”,巩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村(社区)党小组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农村“711―领头雁”培养工程,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特别是民族乡领导班子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两委”班子,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不断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加强民族地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加大从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坚持以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玉溪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维护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民族工作体系,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专题培训、党员“三会一课”学深悟透,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落实,纳入市、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督促问效;成立各级书记任组长的市、县、乡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玉溪市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玉溪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健全领导干部挂包联系重点民族宗教乡(镇、街道)、经费保障等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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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民族在玉溪这块土地上相互交融,共同繁荣发展。图为峨山县富良棚乡开新街时的热闹场景。

《实施方案》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团结,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促进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充分发挥好学校教育的基础阵地作用,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到2025年全市普通话基本普及率达到90%;加强普及公共文化服务和现代文明教育,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推动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和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因素,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新风尚,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创新发展。

“近年来,玉溪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贯穿工作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工程。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推动聂耳、国歌元素融入全市文化建设,持续擦亮‘聂耳故乡’名片。以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为牵引,打造玉溪特有的红色标识,推出‘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红色学习体验线路,1000余个省内外团队、14万余人接受红色教育洗礼。深入挖掘玉溪厚重的中华文化底蕴和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成‘青花街’‘十里文化长廊’等一批融入各族群众日常生活的中华文化主题街区、长廊,持续弘扬中华楹联文化、诗词文化,成功创建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中华诗词之市。”张培龙说。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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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优美的易门县摆衣村,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省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称号。

《实施方案》明确, 践行“新征程上一个也不能少”的理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推动民族地区融入和服务发展全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筑牢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补齐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整体提升教育水平,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促进民族地区科技进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科科长段琪龙介绍,根据《实施方案》部署,将着力从加强民族地区政策支持、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加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四个方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在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方面,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和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相结合,实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共建共审共用,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建成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乡村。巩固提升新平县戛洒镇和红塔区灵秀社区、易门县摆衣村、峨山县栖木墀村、新平县马家寨、元江县坡垤村等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加强历史遗存、活态遗产、特色民居的保护,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培育发展动能,积极参与打造“中国民族和美乡村”品牌。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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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期间,我市各界群众到聂耳广场参加升旗仪式。

《实施方案》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和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体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加快创造有利于互嵌式发展的社会条件,不断优化城乡建设布局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充实完善互嵌式发展的政策举措,创新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根据《实施方案》,将重点做好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组织实施好“三个交流计划”五项工作。

聚集创建路径,玉溪扎实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始终把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往交融作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实施融荣社会构建工程,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截至目前,全市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2个、示范单位1个,省级示范县(市、区)5个、示范单位186个、示范学校73所,市级共命名示范单位838个、教育基地27个,各县(市、区)命名示范单位1249个。形成以点串线、连线成面、全域创建、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检查科科长邹贤超说。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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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我市将建成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乡村。图为新平县建兴乡满树烂漫的樱花,夺人眼球。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维护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坚持和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水平,严厉打击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坚决防止民族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管好守稳意识形态阵地,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培龙表示,《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行了部署,是玉溪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3815”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的重要措施保障,是“十四五”时期推进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行动方案和蓝图,对实现玉溪民族地区共同走向现代化意义重大。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督查检查,结合《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中期评估工作检验市级《实施方案》推进任务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差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督促,充分发挥市委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相关问题进行交办整改,确保《实施方案》按质按量完成‘十四五’的各项目标任务。”张培龙说。(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文 曾永洪/图)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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