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期间,澄江市抚仙湖保护协会组织志愿者对水下污染物进行清理打捞。图为从水下清理出来的地笼。
8月26日,在第十九个抚仙湖保护日到来之际,由玉溪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抚仙湖沿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展开,集中对入湖船只乱停放、垃圾清理不及时、违规搭棚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立规矩 细化管理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规范船只管理、环境卫生、旅游经营、渔业生产4项内容。
规模船只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船只入湖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娱乐性非机动船航行活动范围、定额载客和定点摆放,清理随意堆放在湖滩上的废弃船只;二是规范船只经营区域附属设施,指导经营主体规范救生设备摆放场所,合理设置相关设施;三是因地制宜规范经营主体临时乘船行为,严格查处填湖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入湖非机动船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破损、变形、护栏松动等船只安全隐患;五是严格管控入湖非机动船数量,清理无证船只,帆船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规范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规范监督员和保洁员着装,清理监督员、保洁员私搭乱建的窝棚;督促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和水草,督促监督员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督促承担保洁项目公司加大湖滨带管护力度,及时清运垃圾,保持湖滩整洁。
规范旅游经营活动。督促运营公司规范管理停车场;指导澄江市相关部门在游客密集区域合理设置垃圾箱、移动厕所等公共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对破损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更新;整治经营户私自设置宣传牌、游乐设施等行为,及时查处游客在湖滩野炊、露营和洗车、洗宠物等违法行为。
规范渔业生产活动。清理渔民在湖滩上私自搭建的窝棚、随意堆放的网具和泡沫筏;严厉打击大漂网、地笼、电瓶入水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组织 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抚仙湖沿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度指挥、政策指导和统筹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检查督查等,指挥和协调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的核心目标,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相结合,深入排查整治乱倒污物、乱扔垃圾、乱摆乱放生产生活设施、乱占滩涂湿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努力实现污染源头全面治理、流域全面治理的目标。
加大抚仙湖保护治理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示范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抚仙湖的内生动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抚仙湖保护治理,努力实现“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
专项行动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清理出问题清单,充分利用上下联动网格督导机制,压实网格责任,做到网格责任人心中有网格、肩上有责任,让问题发现一处、整治解决一处、销号一处。
定时限 分步实施
专项行动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巩固提升4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8月底前完成。以各综合执法大队为单位,依托抚仙湖网格,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清查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编号登记,填报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漏查漏报问题。
集中整治阶段10月底前完成。深入研判分析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将相关问题纳入网格,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具体措施、责任人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其他突出问题,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整治成效进行核查,对整治滞后或者整治不到位的要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
建章立制阶段11月底前完成。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探索切实可行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完善审批、监管、执法等管理制度。
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完成。各执法大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积极谋划下一年度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这次专项行动一面是清,另一面是建。”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合执法一大队队长王猛告诉记者,通过专项整治解决问题、清除隐患,建立更规范的管理秩序。(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定生)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