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04来源:玉溪网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31日至9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玉溪市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玉溪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制定工作,使制定的条例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和引领城市更新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切实增强普法意识,不断完善普法机制,层层压实普法责任,注重工作创新,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守好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抓实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破局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两项重点任务”,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助推玉溪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杨光旭、黄太文、孙金会、鲁春红、陈川铭、张伟等出席会议。

李宝民、刘刚列席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