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纪委县监委落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5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以来,按照《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方案》,通海县纪委县监委进一步增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增强一线政治监督意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中,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问题36个,受理问题线索31件、处置29件、办结18件,立案9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21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1期3人,通报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8期20人。向责任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份,推动建章立制1项。做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埋头苦干、不计得失、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晋升,充分激发干部干事激情。

坚持一手抓力度、一手抓温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前两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占比81.2%,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政治关爱式”谈话、诫勉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对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且违纪性质轻微的两名社区干部适用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转化,免予党纪处分。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今年以来,稳妥实施澄清正名13次13人和2个单位,对3名错告者予以提醒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侮辱、诽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案件1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卸包袱、鼓干劲,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和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蹲点调研、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成果,配合组织部门在“急难险重”攻坚一线察担当、看作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今年以来,县委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29名,进一步使用科级领导干部4名,2名处分期满表现优异的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调下”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科级干部26名。(通讯员 可华满)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关闭
专题公用底部
  • 玉溪网版权所有
  • 滇ICP备08100907号-1
  • 云新网前审字2013-06号
  •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17号

  • 中共玉溪市委
  • 玉溪市人民政府
  • 主办
  • 玉溪日报社
  •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