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一男子盗窃大棚脚架,被新平警方行政拘留5日。
近日,陈某某想种植大棚蔬菜,便和朋友一路考察到新平县老厂乡,途中看见旁边场地边堆着竹竿、拱架、拱架脚杆等建盖大棚所需材料。陈某某想着自己以后会用得着,便将两捆拱架脚杆搬到自己车上。刚将车开了一二十米远,就被两名群众当场拦住并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陈某某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陈某某涉嫌盗窃他人财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平警方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通讯员 苏献东)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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