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 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出亮点
发布时间:2023-09-21来源:玉溪日报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发出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第一批先进事例通报,引发关注。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把抓典型、树典型、推典型作为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比选先进事例进行通报,推广实践中较成熟、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对比中找差距,在学习中补短板,在赶超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出亮点出成效。

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广泛收集线索、调研核实,选取在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中,各部门各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选一定数量先进事例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先进事例3批9个。通过通报先进事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提出要求,倒逼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督促监督责任落地见效,进一步营造主动赶超、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

“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我们在落实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各项‘规定动作’基础上,还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实践,不断提升‘辨识度’,提高玉溪‘贡献率’。”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我市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的思路,在市、县上下联动排查问题、精准选题立项、集中分析研判下,选取契合实际、符合需求的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等10个特色行动,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房地产“三保”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整治、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等10个特色项目重点推进,从点到面构建示范带,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10个特色行动和10个特色项目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标杆引领,充分发挥其“破冰”“领航”作用。

此外,建立“一指引双评估”机制,破解力量统合不够、职能作用不明、跟踪问效乏力等问题,压实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各行动牵头部门和纪委监委责任,推动各项措施相互配合、成效相得益彰。创新“抓推进、促落实”方式,由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专题片中,围绕主题分节点“循环出镜”作表态、谈打算、亮成效,不断开创更高质量的清廉之治。

据悉,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十大行动中受理问题线索682件,问责14个单位30人,立案查处197件2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47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2起,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51项,对50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人。(通讯员 高超 王晨秋)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