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玉溪市公布“铁拳”行动涉网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8来源:玉溪日报

近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涉网违法典型案例。据介绍,自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鼓励顾客虚假评价被罚

今年3月,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云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经营的店铺销售商品时附带“评论有礼”卡片,鼓励顾客给予“全5星+10字以上优质评语+晒图”后返给红包,存在诱导消费者对其商品作出虚假评价的情况。经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存在对用户评价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被罚

近日,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抖音电商平台上购买了澄江市某坚果店销售的纯手工低糖花生酥,到货后发现外包装塑料袋上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坚果店在抖音平台上销售的纯手工低糖花生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对低糖的规定,且坚果店将包装标签齐全的预包装花生酥拆零成非定量包装的散装花生酥销售,散装花生酥外包装塑料袋上未标明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未按要求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被罚

今年3月,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华宁某奶茶店在美团电商平台上经营的店铺未按要求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半个月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奶茶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奶茶店经营者仍未按要求在美团电商平台进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奶茶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宣传有机食品却无法提供证明被罚

今年以来,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通海县某食品店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玉米、西葫芦等蔬菜并不是有机蔬菜,但商家却一直在商品详情里介绍自己销售的是有机蔬菜。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食品店在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消费者投诉的蔬菜种类时,的确在商品详情“是否为有机食品”一栏填写“是”,但却不能提供这些蔬菜是有机食品的相关证明。该食品店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食品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络经营活动的参与者要依法经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规范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经营环境,进一步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记者 冯天娇)


编辑:刘玉霞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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