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中心城区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集中抓捕流浪犬、无主犬和未拴狗绳且饲养人不在身旁的犬只,并将其送至红塔区犬只收容所收养,对不牵绳遛狗的饲养人进行劝阻,让其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
记者10月20日从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悉,红塔区各相关部门从2008年开始不定期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行动,并于2023年7月25日成立红塔区养犬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红塔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建并开展文明养犬联合整治工作。
工作专班每月都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到居民住宅区、周边公园、农贸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查看遛狗和携狗出行的市民是否使用狗绳、是否及时清理狗的粪便;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和劝导,并向广大群众讲解相关规定及文明养犬知识,动员广大养犬市民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对流浪犬、无主犬开展集中抓捕并送到红塔区犬只收容所收养,呼吁市民“领养代替购买”。
专班小组组长许泽挥表示,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养犬不免疫、不登记、犬吠扰民、恶犬伤人、携犬出户不牵引、不清理犬只排泄物等问题做好宣传引导。对于不文明行为,一般以劝阻为主、罚款为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市民开展养犬科普,告知市民禁止在主城区内饲养烈性犬,以及饲养大型犬须知内容。”许泽挥说。
截至10月20日,工作专班累计出动120余人次、42车次,发放文明养犬承诺书130余份,共劝导130余起不牵绳遛狗行为,宣传文明养犬办证、文明遛犬400余起,捕捉18只流浪犬并送至收容所。共检查宠物寄养点9家,对寄养的犬只等宠物是否办证、接种疫苗,是否牵绳、戴嘴套等进行检查。
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牵狗绳,大型犬必须佩戴嘴套,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避让他人。同时,养犬人应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和《红塔区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条例规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877-2680000。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饲养人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滕舒琪 实习生 孙雨婷)
编辑:刘玉霞 审核: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