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督导
发布时间:2023-11-28

按照华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经普办《关于开展华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华宁县经普办组建了三个工作督导组,对5个乡镇(街道)“七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

2023年8月4日,县统计局副局长黄家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段平带领县经普办第二工作督导组到盘溪镇、华溪镇就普查机构、普查经费、普查人员、办公场所、普查物资、普查业务、部门协作“七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拉开了全县经济普查督导工作序幕。督导组以实地查看、调研座谈、听取汇报、业务指导等方式,对两个乡镇(街道)经济普查整体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两个乡镇均成立了普查机构、村(社区)普查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地点,华溪经普办人员3人、盘溪4人,全部人员正在学习普查方案,普查“两员”选聘完成,盘溪精选普查指导员27名、普查员54名,华溪精选指导员10人、普查员18名。目前,已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工作。

据悉,全县经济普查督导工作将于8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督导组须撰写督导情况报告报送县经普办,由县经普办综合形成督导专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督导情况和工作成果。

此外,根据县委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时间成本,三个工作督导组还一并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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