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9

近日,易门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易政发〔2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县长何眉为组长,统计、宣传、发改、园区、工信、住建和财政等24个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易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县情。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为推动易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乡镇(街道)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调动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的理念,发挥行业优势,依法依规指导普查对象按照“应报尽报、数出有据”开展普查登记。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安排普查经费,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在普查工作中,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引导相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积极配合普查相关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注重成果应用,应用普查资料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来源: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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