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正处于“五经普”清查工作的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激励普查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经营主体不重不漏,高质高效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玉溪市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9月26日,印发《关于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经济普查费用补助发放保障工作的通知》,科学、规范、有力地保障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费用补助发放,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充分调动“两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市对县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对排名前6位的县(市、区)给予补助。第一名补助80万元,第二名补助60万元,第三名补助40万元,第4-6名各补助30万元。考核结果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两员”补助自行统筹。
二是县级健全补助机制。各县(市、区)出台适用本地、有效提升工作成效的补助办法,采取“基础+绩效”的补助方式,基础补助部分主要是“两员”工作使用自带手机采集数据产生的设备使用和流量等费用补助,在整个普查期间,“两员”基础补助为每人补助200-800元。在单位清查阶段,按时完成清查工作,清查数据符合质量要求,对清查出有实际业务活动并填报“单位清查表”的法人和产业单位,每户补助20至30元;对清查底册中无实际经营活动、已不再经营等非正常单位,进行核查后,每户补助3-5元。对清查出有实际经营活动并填报“个体户清查表”的个体经营户,每户补助10-15元;对清查底册中无实际经营活动、已不再经营等非正常个体经营户,进行核查后,每户补助2-4元。普查登记阶段,按时完成普查登记,普查数据符合质量要求,法人和产业单位每户补助30-60元,被抽中开展抽样调查的个体经营户每户补助20-30元;投入产出调查,按时按质完成投入产出调查的普查员,每季度补助100-500元。
三是县级建立激励机制。为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在补助机制的基础上,对工作认真、数据质量较好的“两员”进行绩效奖励。按照普查小区规模大小,分档次对普查小区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普查小区奖励500-1000元绩效;“新增企业”绩效补助,底册外新增“正常填表”且普查登记时能“正常登记报数”的企业,每新增一户奖励普查小区50-100元绩效;对“联网直报企业”外,普查登记时,发现营业收入达到纳规纳限行业标准的企业,按照登记户数对普查小区奖励300-1000元绩效。
下一步,全市将紧紧围绕普查工作流程要求,做到责任上肩,把握工作重点,保障数据质量,全力以赴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来源: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郝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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