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依申请救助”到“主动发现救助”
新春走基层|我市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效能
发布时间:2024-02-05来源:玉溪网

“前不久,新平县桂山街道亚尼社区亚尼河小组苏某某家庭,妻子患癌去世后,女儿又患了白血病,我们及时对这个家庭进行了临时救助,并将他们纳入低保。”1月31日,玉溪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刘昭介绍,2023年,像苏某某家庭这样被基层民政干部主动发现并实施救助的困难群众有2098人次。

2023年以来,我市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效能,把“依申请救助”变为“主动发现救助”,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救助。2023年,全市发放城市低保金8397.94万元、农村低保金18478.51万元,保障了城市低保对象13712人、农村低保对象40281人的基本生活;纳入特困救助供养4044人,发放供养资金5190.31万元;临时救助8780人次,发放资金1587.01万元。

涉及这么多人的保命钱,是如何精准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的?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史丽介绍,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全市711个村(社区)设有救助服务站,覆盖率为100%。为强化救助效果,我市选优配强社会救助一线工作人员,并对现有873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转变工作方式,将坐等困难群众递交救助申请转变为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实现了从“依申请救助”到“主动发现救助”的转变,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同时,村(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定期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人口开展入户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监测,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办协办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推行民政救助业务“掌上办”“指尖办”,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我市还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推行温暖救助。对开展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的困难家庭,乡(镇、街道)不再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强化长期末端公示,有效缩短社会救助办理时间。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而是由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或调查核实获取,实现快速救助。

市民政局会同公安、教体、人社、住建、卫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10余个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通过各基层单位的“铁脚板”,实现困难群众信息在民政部门归集、共享。2023年,民政部门共享各方信息33.36万余条,涵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等困难群众9.91万人。对共享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评估分析后,相关经办人员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精准识别出来,并纳入救助范围。(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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