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2来源:玉溪网

(2024年1月11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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