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工作职责
2024-02-08 11:22:32


 

  ①负责指导全市聂耳文化应用开发、传承发展工作,研究提出聂耳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议;

  ②加大对聂耳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协调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开展聂耳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开展聂耳文化相关课题研究、申报、成果评价;

  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做好聂耳文化宣传、协调、联络工作,做好媒体通联和对外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联络,积极推进聂耳文化交流宣传,指导全市聂耳文化传承弘扬活动,开展聂耳文化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扩展聂耳精神影响力;

  ④负责聂耳文化传承发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组织开展聂耳文化资源挖掘,推动聂耳文化产业全面发展;

  ⑤会同文化旅游、退役军人、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等部门,做好聂耳故居革命遗址,以及相关场馆的管理建设、修缮、规划、开发、利用;

  ⑥负责征集、收集聂耳相关的各类史料和文物,开展保护利用、文物展示和宣传教育,推进聂耳文化数  字化档案、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弘扬革命精神、聂耳精神、国歌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⑦组织协调以聂耳命名的各类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紧扣聂耳文化、聂耳精神传播传承,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

  ⑧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辑:聂耳文化中心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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