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拟入选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
发布时间:2024-02-19来源: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近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

《关于2024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

优秀典型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拟将开远市、蒙自市、思茅区

红塔区、官渡区、宣威市

楚雄市、安宁市、祥云县

剑川县、昌宁县、彝良县评选为

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

优秀典型县(市、区)


图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




关于2024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经组织专家,按程序对各州(市)推荐的参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县(市、区)进行了审查评选。通过审查评选,拟将开远市、蒙自市、思茅区、红塔区、官渡区、宣威市、楚雄市、安宁市、祥云县、剑川县、昌宁县、彝良县等12个县(市、区)评选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19日。如对公示的县(市、区)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871—64322312(兼传真)。省财政厅,0871—63957303(兼传真)。

电子邮箱:1178087942@qq.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2室。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4年2月7日




图片

改造后的红塔区共美家园片区。邓星瑞 摄(资料图)


图片

住建部网站截图


2021年12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要求的通知》

明确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

↓↓↓


图片

图片


2022年2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

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


图片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截图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一是把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作为经济工作和民生工作的重大工程,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质、破解“城市病”、扩大内需和拉动投资有机结合,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规律、尊重群众,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二是指导各地科学确定改造升级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杜绝出现大拆大建、破坏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等行为。

第二部分,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底数,定期进行动态更新管理,省级细化制定改造升级导则,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确定改造升级的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二是加强统筹,高质量开展规划设计。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加大统筹力度,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指导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并探索建立总建筑师制度,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选等工作。三是强化规划整体性和协调性,提升城市品质。要求各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街区设计、小区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全面提升城市内部规划布局的合理性,“留白增绿”,为城市戴上“绿色项链”,让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成为城市美的“加分项”。

第三部分,提高管理效能。一是立足民生需求,明确改造范围。对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县级人民政府认定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做到应改尽改。同时,推动2000年底至2005年底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群众积极性高、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街区改造。二是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分类提出优化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联审、报批、联合验收等措施。三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分级、分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改造升级工作。四是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改造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全面提高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的质量。

第四部分,创新运营模式。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专项债券支持的基础上,统筹地方有关资金,鼓励引导居民、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二是创新融资方式,打造特色街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债券融资、信贷支持、创新“平台+创业单元”模式等方式进行融资,积极发展新业态。三是盘活土地资源,建设宜居城市。盘活利用低效和闲置用地或房屋等资源,统筹用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升级所需,完善城市和社区功能。四是探索长效措施,巩固改造成果。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部分,完善评价机制。一是积极主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充分调动企业、金融机构、城市总建筑师等各方资源,抓好组织实施。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改造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注重示范引领,打造样板典范。建立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着力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绿色低碳、整洁有序、文化厚重的小区、街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是重大的民心工程

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对于改善民生、拉动投资

扩大内需、推动发展

具有重要作用

为拟入选县(市、区)点赞!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建部网站、云南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