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届玉溪市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来源: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于2024年3月5日全部完成进驻。5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湖泊管理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水利局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市委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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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主动赶超、争先进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2024年3月4日至4月15日。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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