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4-03-21来源:玉溪日报

“郭书记,上次那家公司欠缴的租金今天全部到账了,多亏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把关,现在我们的集体资金管理越来越规范了。”近日,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甸苴社区7组集体账户收到一笔22万元的租金,小组干部第一时间向大营街街道纪工委书记报告了追缴进展。

近年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以“清单化”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提升基层监督效能,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区纪委区监委首先从优化组织架构入手,把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作为加强村级权力监管的基础保障。在玉溪市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指导框架下,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按照“有公心、愿参与、敢碰硬”以及“素质好、品行好、家风好”的标准,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人选严格把关,对有关问题线索反映、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调查等进行梳理排查,严防“带病上岗”。

紧扣红塔区工作实际,区纪委区监委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5项工作职责,提出10项监督重点,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两委”会议、“三重一大”会议、党员大会等,让其在参与村级事务中履行监督职责。同时,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从村级党务管理、村级重大决策、村级事务管理、村级民生服务、村级“三务”公开5个方面入手,明晰小微权力、权限边界,确定权力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明确每项权力的监督方式,让村级组织知道权力有哪些、怎么决策,也让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知道如何监督。

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区纪委区监委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各乡(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各乡(街道)月初下发任务清单、月末督导检查、半年汇报总结,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此外,各乡(街道)还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绩效评估制度,细化量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考核评分细则,工资差异化发放,坚决杜绝搞平均主义,解决了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积极探索强化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支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找准定位、大胆工作,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楚、监督不顺畅的问题。同时,把开展“三资”提级监督同“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通讯员 崔晓娟 郭健)


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蒋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