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监督狠刹“酒风”严防“四风”
发布时间:2024-05-20来源:玉溪网

为持续巩固“清廉云南”建设峨山实践工作成效,今年4月,峨山县印发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通知,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等涉酒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狠刹“酒风”为切入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县纪委县监委督促各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政策解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县监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同向发力,采取“室室”联手、“室地”联合、“室组地”联动模式开展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合“酒局”“饭局”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酒局”“饭局”背后隐藏的风腐问题。

建立工作机制。县纪委县监委建立与财政、税务等部门信息互通、协调联动机制,联合监督检查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等情况,协同公安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酒杯中的奢靡之风”问题。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

强化“惩”的震慑。县纪委县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等涉酒问题线索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和提级核查,实行“一案三查”,既查违纪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又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还查党组织对相关党员干部的监管责任,通过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形成有效震慑。

做好“后半篇文章”。县纪委县监委从“点”上着力,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督。向“线”上延伸,针对涉酒问题频发的系统(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面”上覆盖,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印发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通讯员 李瑞萍)



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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