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完成
发布时间:2024-06-04来源:玉溪网

根据市委部署,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024年5月27日至6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等10家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前,市委巡察组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江华在听取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通报全省巡视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胜文和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美荣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7日,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组建5个市委巡察组,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市湖泊管理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回头看”,对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着力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精准发现、分析和报告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具体举措、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88个,问题线索36件34人4个单位。

从巡察情况看,10家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有差距;有的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树得不牢,履行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有短板;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到底;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突出;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有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

反馈会议要求,要严肃认真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责任一贯到底、温度一热到底、任务一抓到底,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扛稳抓牢整改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动新发现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以及生态环保督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联动整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当好“施工队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带领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逐项研究问题、逐项解决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全周期管理”“全过程调度”,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监督监管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和整改评估,探索开展整改报告实质性审查、重点整改事项实地督查等工作,坚决防止巡察整改“搞表演”“走形式”“一阵风”;巡察机构要主动履职,强化统筹督促。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以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对专题报告和巡察建议书等重点事项、要害问题,要按照“建账―交账―督账―销账”的闭环链条,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聚焦权力责任,标本兼治抓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将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管红斌)



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