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纪委县监委现场清退违纪资金
发布时间:2024-06-20来源:玉溪网

“今天我们召开违纪资金清退现场会,一方面把曼来社区通达小组原组长张某某侵占的小组集体资金44万元退还给大家,另一方面想听一听大家还有什么急难愁盼的事需要我们解决。”

近日,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在曼来镇曼来社区召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资金清退现场会,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与村民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

现场会上,县纪委县监委进行了案情通报,宣布处分决定。据了解,张某某利用担任通达小组组长便利,与黄某合谋后,将集体资金共计48.462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此次清退的44万元是张某某、黄某退缴到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涉案款,剩余款项已由法院责令二人退赔通达小组。

最终,张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太感谢纪委的同志了,没想到我们的钱还能拿回来。”通达小组群众代表张大爷竖起大拇指,点赞清退会。

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紧扣“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紧盯扶贫、教育、医疗等领域,聚焦民生项目、惠民资金、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室组地”三方联动,把监督“探头”向村级延伸,紧盯小微权力开展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这次清退会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会,亮出了我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决态度,我们将持续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卢滢吉)



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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