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届玉溪市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来源: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全部完成进驻。7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回头看”,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市委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监督,加强对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监督。立足新形势新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使命任务,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8月6日。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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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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