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26来源:玉溪网


中共玉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玉溪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对标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部署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

当前玉溪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突破期、云南开放机遇的窗口期、矛盾集中凸显的攻关期、市域社会治理的迭代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扣“七个聚焦”,坚持“六大原则”,对标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部署,锚定省委、省政府为玉溪确立的“一极两区”发展定位,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着力破除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实施经济领域改革攻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

(1)健全“两壮两新”全产业链发展机制。将链式思维贯通产业发展全过程,坚持以资源换产业,实施顶梁、领航、夯基、先导“四个工程”。健全推动卷烟及配套、绿色钢铁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机制,建立烟草全产业链重大项目发展协调服务机制,推动钢材制品提档升级。完善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电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以丰富产品品类和提升产品质量为重点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推动形成链条完整、比较优势突出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新格局。

(2)加快构建文体旅融合机制。研究制定文体旅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探索“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模式,理顺文体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集成化整合一批土特产品、手工艺品、特色小吃、景区景点,完善突显玉溪特色的旅游商品营销推介体系,构建“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消费新场景。培育“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以帆船、自行车、滑翔伞等为代表的文体旅融合项目。完善旅游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探索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落实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设置团队游客绿色通道。

(3)健全高原特色农业支撑体系。健全以基地建设带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推动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健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申报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滇中地区粮食安全保障基地。推动干热河谷保护性开发。健全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林药、林菌、林果等绿色品牌。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建立园区内设机构与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序推进园区政企分离、管运分开。探索“一区多园”“共建协作”“飞地经济”“园中园”等多种发展模式。健全园区资产利用机制,联动金融工具加强园区配套建设。完善园区重点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园区赋权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赋予园区更大经济管理权限,提升园区行政管理效能。

(5)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确保对市属国企监管到位、对县级国资国企指导有力,实现市县国企“一盘棋”共同推进。健全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开展国有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专项行动,规范所属企业运营管理。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健全市属国企平台公司实体化、专业化、市场化转型机制。完善融资化债、产业孵化、项目投资、运营促收等工作机制。以经营效果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市场化选聘试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健全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机制,强化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

(6)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建立激发民营经济克服困难、增强发展动力制度机制,健全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和民营企业关心关爱机制。开展民营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完善经营主体分型分类提质政策体系。完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和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机制,清理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激励政策。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机制。实施“玉企成长”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支持企业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7)健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健全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运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服务机制。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设立产业链目标企业数据库。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改革,完善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全力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审批服务改革,大力推行“交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等模式。建立破除营商环境“中梗阻”长效机制和包容审慎监管“免罚清单”。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经营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健全“集中坐诊接诉”“局长走流程”“营商会客厅”等服务机制。完善“玉企来看”惠企政策明白卡定期梳理机制。持续提升“互联网+监管”效能,建立民营企业诉求闭环解决联络机制。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三、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坚持以塑造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增强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打通经济发展的堵点卡点,实现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经济发展整体效能。

(8)建立健全新质生产力发展机制。改革完善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投资、生产、贸易、消费等政策,加强新领域新赛道政策供给和资本支持力度,创新产业发展合作模式。洞见发展趋势,前瞻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助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催生。统筹存量资源,完善要素创新性配置和政策精准性支持措施,促进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向专精特新企业聚集。健全促进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推动企业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健全数字经济多元投入机制,提高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制度供给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积极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9)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理财治税能力,完善“智税理财”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功能。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措施,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和年中二次分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估机制,把有限财力更多用于民生保障。深化市对县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市县两级政府间收入划分体制机制,完善跨县域重大项目产值、税收分享机制。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厘清市县两级事权支出责任,应由市级承担的支出不得违规要求县级安排配套资金,全面清理规范现行市县两级项目资金配套方案。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财力较弱的县(市、区)给予更大支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税源专业分类管理,稳妥承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加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和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探索设立偿债准备金。

(10)深化金融改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探索开展金融特派员进民营企业试点,推广乡村振兴金融助理经验。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属地中小金融企业改革化险,争取省级支持推动玉溪农信系统区域整合,设立市级统一法人的玉溪农商行。落实各项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房地产行业防风化债措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机制。

(11)健全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制度机制。持续优化完善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划分区域类别,优化考核程序和评价效能。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深化乡镇财税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点单式分批赋权,及时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推行“乡呼县应”“乡呼市应”经验做法,健全“定期统筹调度、市县两级包保、部门责任共担”机制,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健全资源信息要素整合共享机制,完善企业税收、非税收入、项目、农业基地、经营主体等数据库。健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优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绩效考核等正向激励机制,建立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岗位调整等反向约束机制。

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赋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品质内涵

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12)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化学前教育启蒙筑基、义务教育创优提质、高中教育突破突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专项行动,构建小初高一体化链式发展质量提升体系。健全集团化、托管帮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深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争取国家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改革试点。优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机制,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数字化教育,加强终身教育保障。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和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干预等机制。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完善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编外校长”长效机制,建立教师安心育人激励机制。健全“双减”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行政事务进校园,让教育回归教学本质。

(13)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设立云南疫苗实验室玉溪分中心、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易门分中心。建立紧密型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拓展科技对外交流,深化“科技入玉”合作。支持市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小微—科小—高新”梯次培育体系。探索科研类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机制,强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赋予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所有、长期使用及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完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治理体系,强化科研诚信监督。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投入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模式,发展耐心资本,健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体系。

(14)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引育用留”人才工作机制,深化“兴玉英才”支持计划,构建人才发展“1+2+N”雁阵格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探索建立头部人才、高科技研发团队柔性引进模式,培养引进一批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链主”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权、特殊人才“一事一议评价”以及下放产业人才职称评审“三项改革”。支持用人单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和奖补政策,完善人才服务和专家联系制度,建立以“兴玉英才卡”为载体的全方位人才服务综合保障体系。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培育一批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构建城乡协调、全面融合、共同繁荣发展新格局。

(15)健全新型城镇化体系。构建产业升级、人口聚集、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健全城市规划体系,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推动昆玉同城化、红江一体化。完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机制。培育一批人口集中度高、主导产业能级高、基础设施完善的经济发达镇、中心镇。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推进全生命周期城市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智慧城市。完善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办法。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成员,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收益分配权。

(16)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全面深化林业综合改革,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搭建“全市统一、多网整合”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深化红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入股经营机制。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组建供销集团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多元化主体培育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与经营主体共同开发资源资产机制,优化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模式。健全农村“三资”监管体系,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培育、规范、放活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增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政策取向一致性,研究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兴办企业创收奖励具体措施。

(17)健全联农带农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18)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动态监测机制。探索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分类管理,创新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投资建设模式。完善用地用林联席会议和“一书一函”制度,优先保障重点地区、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支持村“两委”依法合规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路径和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完善闲置土地市场化处置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政策,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周期弹性出让。

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构建“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对外开放大骨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9)深化外贸外资促进机制改革。建立开放型经济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外贸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集宣传、评估、咨询、运输、服务于一体的本地化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创新数字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人员、物资、信息等要素双向流动和聚集。推进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建成全省重要农产品集散、加工、出口中心。打造进出口商品中转站和集散地。推行“互联网+外贸”模式,发展加工贸易、跨境电商、保税物流及仓储等贸易新业态。探索“海外仓”、体验店、配送网点等境内外零售模式。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对外投资管理服务机制,扩大对外投资合作规模。

(20)加快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主动融入“滇中+中老铁路+境内外园区”开放体系,完善铁路运营和沿线综合开发机制。布局建设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带,推进研和海关铁路监管场所等项目建设,完善元江出口农产品查检场地配套服务,打造生物医药、钢铁、高原特色农业等差异化外向型链式产业集群,建设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推进智能化监管及“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建立产业转移利益共享和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形成联动互通、信息互享、资源互补、产业互嵌体系。

(21)健全完善现代物流集疏运体系。优化完善“一枢纽、两集聚、三中心、多节点”物流设施空间布局,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推进境内外通道、民航机场、交通枢纽建设,构建“四出省、三出境”对外通道格局。加快建设玉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申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红塔区省级物流枢纽和江川区、通海县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健全以服务烟草加工、矿冶制造、果蔬花卉冷链、医药配送等为主的专业化多层级物流服务网络,发展智慧物流网,拓展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拨配送场景应用。建立多式联运发展协调机制,探索发展“一票制”联程联运、现代物流运输“一单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决贯彻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落实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监督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持续打造“玉事协商”品牌。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23)深化法治各环节改革。统筹立改废释,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公正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试点建设,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化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专门矫治教育。

(24)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统战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建立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协作配合机制。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推进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快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完善“一网两单”制度,健全宗教事务治理机制,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25)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中心+网格”治理模式,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社会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健全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命案防控、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打击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6)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党委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的“大安全”工作格局。坚持党管武装,深化国防动员建设,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市县协同、上下贯通的大安全大应急指挥机制。完善重大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完善“1262”“一接三即”防汛救灾机制。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常态化开展临崖陡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推动文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7)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程、社科普及创新工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建立规范公共视听载体管理机制。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巩固提升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质效。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28)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推进文艺精品创作提升。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文艺院团改革。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健全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常态长效机制,建好用好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机制。

(29)加强传播能力建设。构建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市级媒体系统性变革、融合式提升,打造全省一流的市级融媒体中心。健全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完善正能量网络精品推送机制。培育一批网红博主、网络大咖、直播达人。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推动成立云南省南亚东南亚区域国际传播中心玉溪分中心。

(30)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整合,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社会热点引导、重大舆情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九、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厚植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创业兴乡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困难群体、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监测和就业兜底帮扶机制。实施劳务品牌创建行动,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完善人才供需耦合机制。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3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纵深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推行集体经济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模式,引导参保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长效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调节作用,打好商品住房保交房攻坚战。

(3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中医医疗集团运营管理机制。统筹推进“12492”工程,加快建设玉溪市中山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强化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纵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创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制度供给,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建立驻点帮扶、专家下沉建站、巡回医疗、重点学科专科一体化联动机制。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价格分类形成、价格动态调整、价格监测考核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大中医制剂研发、生产、推广力度,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改革。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钩联系薄弱医院机制。

(34)健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执行生育休假制度。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推行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模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构建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健全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留守儿童常态走访、精准帮扶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养育政策体系。推进省级银发经济试点建设,支持红塔区、澄江市、元江县等地先行先试打造“旅居生活社区”试点单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探索“社区+公司”居家市场化养老模式,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住社区。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健全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加快建设美丽玉溪。

(35)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保障机制。健全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应对长效机制。探索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多部门联动闭环。健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实行“一张图”分区分类管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澄江市国家级水预算管理县域试点建设。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再到水市场”全链条闭环运行机制。健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

(36)完善美丽玉溪建设体系。完善绿美领域指标任务体系,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建设一批具有较高辨识度、功能复合化的绿美单元。建设“三湖”地区、红河谷-绿汁江流域绿美廊道。积极申报红河(元江)干热河谷示范项目。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宣教基地。完善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编制重要湿地名录。完善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体系。注重全过程发挥群众共建共治共管的积极性,持续深化“美丽玉溪·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建设行动。

(37)深化“三湖”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深化河(湖)长制,“一湖一策”推进“三湖”保护治理,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完善“三湖”保护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增殖放流、藻华防控、底泥疏浚等内源治理和截污治污、清水入湖、空间管控等外源治理体系。出台“三湖”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构建“1+N”、“三湖”保护法规体系。制定市、县(市、区)部门责任清单,压实市县乡村组责任。建立“三湖”流域水资源联动补给机制,持续深化“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闭环体系,优化生产生活用水和生态补水协同管理格局。组建玉溪高原湖泊研究院,依托“一库三站多中心”构建玉溪高原湖泊大科研平台,健全“三湖”基础性研究体系。建立“受益者付费、污染者受罚、保护者奖励”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三湖”流域全方位生态管护体系。

(38)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加强GEP核算,推进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争取哀牢山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纳入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完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体系,制定“生态+”产业正面清单。建立生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搭建生态产品企业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各县(市、区)申报林业碳汇试点,积极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协同推进机制。

(3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广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零碳园区建设。建立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储备制度,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布局“风光水储”多能互补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基地、智能电网示范区,提升正负极材料、电池隔膜等配套供应能力,延伸储能产业链条通道,构建“清洁能源+智能电网+储能”绿色能源发展格局。

十一、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水平,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40)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树立“四重”用人导向,突出经济主战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完善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健全改革容错落实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建立公务员职级晋升负面清单。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机制。深化基层党建“一区三带”建设,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持续深化基层党建“四级联创”,健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探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深化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

(41)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完善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设立纪检监察信息保障部门,建设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持续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健全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完善涉案物品集中统一保管、处置机制。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健全派驻(出)机构领导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考核制度。

(42)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健全“一把手抓改革”工作机制,完善市县领导干部领衔重大改革机制。健全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落实机制,科学制定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将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内容。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选树一批改革样板和标杆。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活动,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以“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检验改革成效。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把准方向、守正创新、久久为功,奋力谱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的新篇章。


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