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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历史依据;负责中共玉溪历史及党史文献、地方志、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中共玉溪市委工作纪实资料汇编》和《玉溪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市革命遗址的普查、保护、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市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地方志、地情资料的编纂;审查县区、部门(专业)志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资政、宣传工作,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站位谋划史志工作,高标准开展党史征编和地方志编纂,高质量推进史志宣传教育,高水平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和方志馆建设,高效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推动史志工作创新发展,主动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作出史志贡献。
1.学思践悟、细照笃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
(1)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党史文献部门、地方志部门工作要求,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玉溪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组织召开全市史志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持续推进《中共玉溪市委党史研究室规划(2023-2027年)》《玉溪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落实,持续推动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2)突出凝心铸魂,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始终坚持好“党史姓党”的根本原则,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始终坚持好“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方式,推动史志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下功夫、走在前。
2.狠抓落实、争先进位,持续推进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1)深化党史征编研工作。做好《中国共产党玉溪历史》第二卷(1950-1978)的修改完善;推进《中国共产党玉溪历史》(第三卷)资料的收集整理、专题研究;持续加强对县级党史基本著作编撰的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全市党史正本编撰进度。抓好《中共玉溪市委工作纪实(2023)》的印刷出版,指导县(市、区)同步完成同级党委工作纪实的编纂;聚焦“玉溪之变”,结合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党史课题研究。(2)推进地方志工作。按照“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要求,不断提升年鉴编纂质量,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的出版印刷;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持续深挖玉溪历史大事、要事和玉溪历史人物故事,进一步修改完善《玉溪历史大事记》和《玉溪历史人物》。(3)组织史志宣教活动。在全市深入推进“四史”宣讲和党史“七进”活动,积极组织“玉溪市史志部门‘四史’宣讲大讲堂”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增强史志宣传教育效果,在史志宣教工作走出去、主动发声上取得新突破。利用好“玉溪史志”微信公众号工作平台,通过发布玉溪史志故事、推送史志宣教文章等方式,扩大玉溪史志文化宣传面。深入挖掘玉溪历史文化资源,继续配合省地方志办开展史志系列微视频的拍摄,继续联合市纪委、玉溪日报社做好玉溪历史人物“廉洁故事”的宣传发布。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部门,深入落实好我室承担的玉溪市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发展红色旅游、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等方面发挥好史志作用。(4)建好用活三个宣传阵地。一是建好用好革命遗址宣传阵地。按照《2021-2025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文件要求,抓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努力争取省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强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投入的理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普朝柱故居、江川县工委旧址、马克昌故居和东华师范革命活动遗址等一批革命遗址的宣传作用,弘扬玉溪革命文化,传承玉溪红色基因。二是建好用活玉溪市党史学习教育阵地。继续深化与玉溪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合作交流,加强“玉溪市党史学习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史志资源共享,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为玉溪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新阵地。三是建好用好方志馆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全市方志馆的文化传播作用,广泛开展“赠送史志书籍、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向新建方志馆和基层组织单位赠送史志书籍,为广大群众学习玉溪历史、党史提供丰富场所。(5)强化理论研究。在全市史志系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文章;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组织全市史志人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课题研究成果;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资政作用,主动作为,深入挖掘、整理相关史料,努力形成一批专题史料供党委政府参阅。(6)守牢史志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加强对涉及玉溪史实的重要文稿、影视作品、展览展陈等内容的审核。加强史志工作中网络信息的管控,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严格执行玉溪史志网络平台发布内容审核制,严把政治关、质量关,确保史志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7)加强信息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组织完成市委工作信息的约稿。加强与上级党史、地方志信息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多方力量,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坚持《玉溪史志》季度报表的统计编印,在全市持续营造争先进位工作氛围。
3.清廉务实、激励担当,努力提升自身建设工作水平
(1)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履职。(2)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做好玉溪历史人物“廉洁故事”工作,助力玉溪“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廉洁故事”中汲取智慧营养、筑牢思想防线、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3)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树立干事创业新风正气,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推进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走好。在全市史志部门持续开展“明责、知责、履责、述责、评责”“五责”工作,督促史志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4)不断加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后的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持续加强全室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及工作业绩跟踪评价,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史志队伍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征文等活动,不断提高史志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以新的理念不断引领探索史志人才建设方面的新方法,加强合作,借力借智,与玉溪师范学院在理论研究、“玉溪市党史学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不断拓展史志队伍的外延,加强史志专家库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课题研究等方式组织发挥好全市史志专家作用。(5)统筹做好机关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工青妇工作,抓实做好创文固卫、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保密、全面深化改革、平安玉溪建设、安全生产、国家安全、信访、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统一战线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科、地方志科、宣传教育科、理论信息科,下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6,452,622.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2,622.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1,474.62元,增长5.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1,474.62元,增长5.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118,900.71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05,475.33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54,900.00元,其中:玉溪史志文献资料出版印刷专项经费124,900.00元,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前期经费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6,452,622.21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722.21元,占总支出的97.60%;项目支出154,900.00元,占总支出的2.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1,474.62元,增长5.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6,574.62元,增长3.05%;项目支出增加154,90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118,900.71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05,475.33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54,900.00元,其中:经费玉溪史志文献资料出版印刷专项经费124,900.00元,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前期经费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97,722.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6,499.52元,占基本支出的77.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1,222.69元,占基本支出的22.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9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溪史志文献资料出版印刷专项经费124,900.00元,用于,支付《中国共产党玉溪历史》第二卷编纂出版费。
2.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前期经费30,000.00元,用于支付编纂扶贫志资料购买、业务培训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2,62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1,474.62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118,900.71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05,475.33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54,900.00元,其中:经费玉溪史志文献资料出版印刷专项经费124,900.00元,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前期经费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8,67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3,160,349.97元,公用经费1,393,422.69元,项目支出124,9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13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2%。主要用于财政对养老支出409,872.00元、职业年金87,460.89元、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的支出439,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6,64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9,179.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1,749.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19.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玉溪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前期经费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0,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373,428.00元、购房补贴16,7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04.00元,决算为11,52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8,705.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53%,完成年初预算的6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8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7%,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04.00元,支出决算为11,52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8,70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8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维修及燃油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77.50元,下降3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45.50元,下降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32.00元,下降54.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维修及燃油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编纂中共玉溪历史及党史文献资料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交流、革命遗址保护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222.69元,比上年增加305,475.33元,增长27.88%,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物业管理费、上年《玉溪年鉴(2022)出版费》费用等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494.96元、印刷费192,737.00元、手续费280.00元、水费5,615.10元、电费28,679.13元、邮电费8,545.43元、物业管理费196,000.00元、差旅费37,211.00元、维修(护)费24,280.56元、会议费400.00元、培训费2,900.00元、公务接待费2,821.00元、劳务费35,957.68元、委托业务费318,508.00元、工会经费56,254.80元、福利费45,543.7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8,705.85元、其他交通费用236,2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8.00元、办公设备购置34,336.4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431,770.86元,其中,流动资产46,087.90元,固定资产385,682.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73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977.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27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11.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362.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274.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5,274.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801111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01001398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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