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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12-24 21:16:20


新平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新平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作如下报告。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目标调整情况

  年初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全年目标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672万元。2024年以来,全县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财政工作,建议全县2024年收支目标调整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84万元,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比上年增长3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12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6%,比上年增长30.1%。

  二、2024年调整预算草案

  今年以来,受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限产,土地出让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收。同时工资调标、整改事项增多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较年初预算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实际,财政收支预算建议调整如下:

  (一)收入调整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4284万元,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不作调整,比上年完成124579万元增加49705万元,增长39.9%。其中:税收收入为92600万元,比年初减少9400万元,下降9.2%,比上年完成94816万元减少2216万元,下降2.3%。非税收入为81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400万元,增长13%,比上年完成29763万元增加51921万元,增长174.4%。

  县本级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95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9109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9844万元。

  桂山街道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400万元,非税收入1万元。较年初预算6366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0.5%。

古城街道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79万元,非税收入1万元。较年初预算5402万元减少92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契税大幅回落。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567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530万元,下降23.6%,比上年完成增加36066万元,增长174.1%。调整原因:一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出让收入难以实现预期。根据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2024年10—12月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减少18690万元。二是收回以前年度欠缴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增加1160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56777万元。

  桂山街道和古城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均为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建议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9354万元,比年初预算300万元增加9054万元,增长30.2倍。调整原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溢价部分9354万元缴入财政。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9354万元,比年初预算300万元增加9054万元,增长30.2倍。

  桂山街道和古城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均为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1023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4万元,增长1.0%,比上年完成90871万元增加11479万元,增长12.6%。

  (二)建议地方财政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本级可用财力预测,建议安排地方财政支出486306万元,比年初预算417634万元增加68672万元,增长16.4%,比上年完成333029万元增加153277万元,增长46%。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预计可实现的收入及可用财力情况,建议调整为368127万元,比年初预算358672万元增加9455万元,增长2.6%,比上年完成283043万元增加85084万元,增长30.1%。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未来预计可实现的收入,建议调整为3230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调整为117869万元,比年初预算58329万元增加59540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55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增加1921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调整为115746万元,比年初预算57222万元增加58524万元。

  桂山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调整为334万元。古城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调整为7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0万元,比年初预算633万元减少323万元,下降51%。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3万元,比年初预算633万元减少330万元,下降52.1%。

桂山街道和古城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建议调整为7866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875万元,下降6.9%,比上年完成74137万元增加4531万元,增长6.1%。

  (三)地方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84万元,上级各项补助171010万元,上年结余39628万元,调入资金93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万元,收入合计400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1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82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4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120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4345万元,支出合计390941万元,年终结余9377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953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1010万元,上年结余32779万元,调入资金93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1250万元,收入合计3993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82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44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154万元,调出资金120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4345万元,支出合计390011万元,年终结余9377万元。

  桂山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01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004万元,上年结余483万元,收入合计8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12万元,支出合计8888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609万元,收入合计70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37万元,支出合计7089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13万元,上年结余380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3900万元,调入资金1205万元,收入合计16950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8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170万元,支出合计168595万元,年终结余909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13万元,上年结余27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置换专项债券)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3900万元,调入资金1205万元,收入合计16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7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6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17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16万元,支出合计167488万元,年终结余909万元。

  桂山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5万元,上年结余19万元,收入合计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4万元,上解支出0万元,支出合计334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上年结余33万元,收入合计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万元,上解支出0万元,支出合计73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9354万元,上级补助10万元,上年结余323万元,收入合计96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0万元,调出资金9377万元,支出合计9687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9354万元,上级补助10万元,上年结余323万元,收入合计96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3万元,调出资金937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万元,支出合计9687万元。收支平衡。

  桂山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合计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支出合计4万元,收支平衡。

  古城街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收入合计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支出合计2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028万元,上年结余44619万元,收入合计1839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86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7379万元,支出合计136047万元,年终结余47950万元。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保”保障情况。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云财基层〔2021〕54号)“三保”财力计算方法,2024年税收收入为92600万元,加非税收入30%统筹部分24505万元,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49566万元,减上解支出10824万元,减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5672万元,2024年全县“三保”可用财力150175万元,全县“三保”需求12155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221万元(不含上级补助),保工资107776万元,保运转3554万元,“三保”可用财力大于需求28624万元。“三保”加刚性支出需求158195万元,存在财力缺口8020万元。

  2.调入资金情况。预计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37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77万元。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预计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205万元。

  3.存量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年初预计盘活存量资金10000万元。截至9月,共收取存量资金18366万元,已安排18265万元。建议统筹收回未支付的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970万元及其他存量资金共计6325万元,安排新平东互通A匝道改建工程项目资金6325万元。

  4.预备费。年初安排预备费3587万元,截至9月,未动支预备费,本次调整预算预备费全部调减,统筹安排民生及其他重点项目。

  5.乡镇收支调整及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乡镇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33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3491万元,非税收入18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5084万元。根据县乡财政体制文件,县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为44154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054万元(包含戛洒2021年未兑现完成的奖补资金474万元,2023年奖补资金2045万元),体制补助支出25637万元,结算补助支出99万元(主要是对平掌乡的短收补助99万元),其他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229万元,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7135万元。

  6.专户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专户资金建议调整为11937万元,较年初预算9361万元增加2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各部门收到上级专户资金补助增加。

  7.国债资金情况。2023年,新平县共争取增发国债资金42800万元,涉及项目9个,其中,2023年下达资金32695万元,2024年下达资金10105万元。目前已累计支出27899万元,支出率65.2%。

  8.“三公”经费情况。2024年新平县“三公”经费预算20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74万元减少34万元,下降1.6%。具体分项目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同比下降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4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20万元。

  9.新增专项债券财政配套资金情况。按照新平县近年来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披露信息来看,新平县发行的地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来源方式均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新平县发行专项债券总投资131381万元,债券资金到位86000万元,财政已配套3076万元,单位自筹1645万元,财政未配套40660万元。本年计划安排配套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2355万元,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2022万元,县职业高级中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6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压力剧增。受矿产品销量减少、工程结算款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较年初减收0.94亿元。受经济下行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土地出让困难,完成年初预计土地出让收入难度较大,年初安排的政府性基金调入2亿元无法实现。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占可用财力比重变大。全县各项审计、巡查要求年内完成整改任务重,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大量问题到了集中爆发阶段亟待解决,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二)债务化解难度大,偿债风险高。为避免债务风险发生,及时偿还县级债务,在收入未达序时进度、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偿还家园公司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平县西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新平县鸿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戛洒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贷款等资金4.96亿元,挤占“三保”财力及本级支出,“三保”支出未能按序时保障到位。

  (三)项目公司拖欠利息及服务费,占用本级财力。新平县目前代市级发行高速路等2个项目,发行金额为12.07亿元,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新平段)每年应付高速路利息0.37亿元,按照市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分摊协议,市政府应该承担0.02亿元,项目公司应该承担0.35亿元。截至9月底已拖欠新平县利息及服务费0.57亿元,如到2024年年底项目公司仍未缴纳利息及服务费,则会导致政府性基金收支难以完成。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多渠道组织收入。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盘统筹、科学调度,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积极对接税务和非税重点执收部门,对辖区内收入情况进行梳理盘点,挖掘存量潜力,认真落实收入组织各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税收和非税目标。二是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加强税收共治,聚焦行业治理,强化欠税清缴,全力组织非税收入。三是以抓经济促发展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的服务指导和资金支持,提高乡镇(街道)抓财税收入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快土地整治和土地出让工作进度,加强自然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各乡镇协作联动。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吃透上级政策,把握投资方向,紧盯上级的政策动向和扶持范围,做好项目立项入库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相关要求,不断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包装,提高项目成熟度,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项目支持资金最大化。

  (二)全力兜牢“三保”底线。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规定,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

  (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硬化预算约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新增支出在无预算来源情况下一律不安排。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政治意识,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能力,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保障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严禁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之外举借任何政府债务,确保政府债务余额在限额内。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进展情况,依托监测平台、地债系统等平台,实时反应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化解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确保政府债务不发生违约风险。二是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申报专项债券披露的信息,定期收集项目建设、运营、收入实现等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防范项目建设运营风险,切实减少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项目单位缴纳项目实现的收入,并定期评估项目收益不能按时实现的风险,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确保全县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本次预算调整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新人发〔2024〕38号关于批准新平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pdf

新平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表 (正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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