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送审稿)
2024年12月17日在红塔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局长 郑宏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报告2024年红塔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8.6%,同比减少0.08亿元,下降0.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8.7%,同比减少1.03亿元,下降9.6%。非税收入完成2.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同比增加0.95亿元,增长6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7%,同比增加1.55亿元,增长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同比增加2.68亿元,增长11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同比增加2.62亿元,增长11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同比增加2.49亿元,增长19.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倍,同比增加3.85亿元,增长38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同比增加48万元,增长17%。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10月,全区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3.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同比增加0.21亿元,增长1.64%;社保基金支出12.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1%,同比增加0.29亿元,增长2.31%
二、2024年红塔区预算调整建议
2024年初区人民代表大会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56亿元,支出安排33.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4.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1亿元,支出安排0.1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88亿元,支出安排17.46亿元。
在预算执行中,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组合式减税降费,新兴钢铁停产,玉昆钢铁搬迁等因素影响,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为使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现提出2024年红塔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红塔区收支规模调整建议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8.0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47亿元,增长2.7%;比上年增加0.81亿元,增长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4.3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亿元,增长3.6%,比上年增加2.15亿元,增长6.7%。
平衡情况: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亿元,转移性收入17.6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76亿元,调入资金4.8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2亿元,收入总计42.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2亿元,上解支出5.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9亿元,调出资金2.55亿元,支出总计42.58亿元,年终结余0.15亿元。
2.具体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事项
①税收收入调整为11.0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02亿元,下降21.4%,比上年减少2.09亿元,下降15.9%;原因是:一是受经济下,房地产行业下滑、建筑市场不景气、制造业经济增长缓慢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较年初预算减少;二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订单减少、销售金额下降、收入明显降低,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较年初预算减少;三是受欠税清缴难度加大影响,清欠未达预期,土地增值税较年初预算减少。上述原因导致税收比年初减少3.02亿元。
②非税收入调整为6.9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9亿元,增长100.8%,比上年增加2.91亿元,增长72.0%。原因是:增加停车位经营权收入4亿元、增加罚没收入0.6亿元、减少焊管厂资产处置收入1亿元,增减相抵非税收入较年初增加3.49亿元。
③返还性收入。返还性收入调整为0.6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5亿元。原因是:四项税收较年初预算下降,省级分享部分减少,不足基数部分扣减增加。
④上级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3.0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0.40亿元,比上年减少2.68亿元。原因是: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要求,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数如实编制预算,2024年编制年初预算时根据收到提前下达数进行编制,导致调整预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
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4.02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92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原因是:2024年编制年初预算时根据收到提前下达数进行编制,导致调整预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
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调整。上年结转结余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76亿元,不做调整。
⑦调入资金调整为4.8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亿元。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土地出让收入难以完成年初目标,相应减少年初预算调入资金。年中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85亿元,调入资金构成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85亿元。
⑧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事项。债务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一致为0.29亿元,不做调整。
⑨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受2023年结算事项变动影响,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1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5亿元。
(2)支出调整事项
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调整为34.3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亿元,增长3.6%,比上年增加2.15亿元,增长6.7%。一是“三保”支出调减1.2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调减0.78亿元,“保工资”调减0.43亿元,“保运转”调减0.08亿元。二是项目支出调增2.47亿元。
②上解上级支出调整。调整为5.4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万元。原因是:一是税收收入较年初减少,导致体制上解减少0.55亿元;二是增加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上解0.35亿元、增加二职中上划经费上解0.16亿元、增加农检站上划经费上解0.02亿元、第二轮退耕还林未完成任务扣款0.02亿元。增减相抵上解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9万元。
③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债务还本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为0.29亿元,不做调整。
④调出资金调整。调出资金调整为2.5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1亿元。
(3)动支预备费情况。年初安排预备费0.35亿元,截止10月未动支,剩余0.35亿元建议统筹使用。
(4)部门预算调剂情况。截止目前,资金规模不变,发生调剂部门预算指标940笔(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调剂),涉及金额8.20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人员经费、重大项目、化解欠拨专款、产业发展专项、债务化解等资金的调剂。
(5)盘活存量资金情况。2024年1-10月,共收回存量资金0.21亿元,已安排使用0.10亿元,剩余0.11亿元,计划统筹用于以前年度暂付款化解。按照上级规定的盘活存量资金账务处理方式,存量资金先冲减原支出科目,再按新安排的科目列支,因此不增加支出规模。
(6)其他事项。为规范预算指标管理,需将重点项目总额为3.38亿元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据实拨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7亿元,具体项目为:住建局棋阳路、西河路项目0.05亿元;住建局玉交棚改项目0.05亿元、老五街棚改项目0.75亿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0.03亿元、彩虹路项目前期经费0.02亿元、昆磨高速风貌整治项目0.07亿元;凤凰街道办事处抚仙路延长线项目0.25亿元;抚仙路泷水塘道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凤凰街道)抚仙路延长线项目0.03亿元;玉溪城区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区住建局)新黄路建设项目0.02亿元;北城街道清真寺风貌整治项目0.35亿元;春和街道清真寺风貌整治项目0.01亿元;玉兴街道清真寺风貌整治项目0.01亿元;小石桥乡清真寺风貌整治项目0.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72亿元,具体项目为:区土储中心火车站片区电气化铁路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滇中粮食产业园二期等项目0.3亿元、杭萧钢结构借款0.24亿元、2022年6月1日兑付“拖欠征地补偿挂牌督办情况”欠款0.05亿元;春和街道黄草坝土地整治项目0.06亿元;区级各单位偿还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欠款0.96亿元;区级各单位偿还公路公司债务0.1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建议。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7.3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亿元,增长0.6%,比上年增加14.13亿元,增长438.1%;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26.29亿元,比年初增加2.15亿元,增长8.9%,比上年增加11.74亿元,增长80.6%。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36亿元,转移性收入4.36亿元,上年结余2.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32亿元,调入资金2.55亿元,收入合计39.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9亿元,上解支出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58亿元,支出合计33.46亿元,年终结余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4.8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4亿元,增长42.2倍,比上年增加3.68亿元,增长3.1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0.0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2亿元,下降74.8%,比上年增加53万元,增长15.5%。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86亿元,上级补助0.02亿元,上年结余0.02亿元,收入总计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4.85亿元,年终结余0.01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按人员、标准编制的预算,受政策变动费率调整、社会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核定增长、参保扩面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缓缴政策实施的影响,收支均发生变化,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红塔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88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社会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79亿元,上年结余8.20亿元,收入总计38.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27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19亿元,下降6.8%,社会保险基金上解上级支出12.16亿元,支出合计28.4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45亿元。
以上四本预算根据截至目前掌握的情况进行调整,若本次调整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仍发生其他调整变动,在次年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再作报告。
(五)债务调整事项
2024年,年初预算编报债券转贷收入10.62亿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2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34亿元。
调整为: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1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5亿元,下降28.5%;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5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17亿元,增长183.6%。
三、“三保”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红塔区省级核定“三保”共计20.78亿元,其中:本级18.48亿元,上级补助2.30亿元,其中:保工资14.73亿元、保运转0.68亿元、保基本民生5.37亿元。执行中受政策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建议“三保”预算调整为19.49亿元,其中:保工资14.30亿元、保运转0.60亿元、保基本民生4.59亿元。截止10月份,“三保”支出15.03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08亿元;保工资支出11.77亿元;保运转支出0.18亿元。红塔区将严格落实对“三保”保障有关要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将全年“三保”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坚持依法治税。围绕税收11.08亿元的目标,采取严格规范欠税清缴、持续推进土增项目清算、深入挖潜环保税、加强重点行业纳税辅导和“双随机”回头看等措施,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加快完成“智税理财”平台的建设工作,有效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综合治税能力。同时,领会和遵循抓经济 促发展工作,深入推进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区对乡(街道)财政激励奖补措施,激发乡(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积极性。
(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围绕非税6.95亿元的目标(其中,常态化非税收入1.66亿元,通过盘活资源资产增加收入5.29亿元),采取积极指导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加强依法执收、应收尽收;制定非税增收激励措施,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充分发挥“以票管收”的前制作用等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主要是:区国资委停车位经营权4亿元、区自然资源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25亿元、区城管局垃圾处理收费0.36亿元、区税务局教育费附加收入0.21亿元、区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0.20亿元、区教体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0.21亿元、区交警大队罚没收入0.07亿元、区民政局殡葬费收入0.11亿元。
(三)加快资源资产盘活进度。一是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对预算执行中不具备实施条件或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拨付上级专款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进行收回并统筹安排。二是土地资源方面。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进度,确保完成21个地块出让,实现收入11.93亿元以上。主要是:高铁新城市政道路及站前广场项目1.4亿元、南厂251地块0.98亿元、区级破零地块0.50亿元、红塔园区收回97亩国有土地0.44亿元、东风中路(凤凰路—玉兴路)拓宽改造项目1.79亿元。同时,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指标入库工作,力争实现新增指标收益1.2亿元以上。三是其他资产资源方面。盘活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4亿元。继续常态化清理、盘活各类资源资产,统筹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限制房产及经营性房产、土地、股权等资产,转变运作方式,归聚整活资产资源。
(四)强化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控支出事项。二是科学理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编预算,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资金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三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加快直达资金下达使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分配体系,全面清理支出政策和到期项目,严把支出预算关口,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五是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开前门、堵后门、控增量、化存量”,严格限定地方政府债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坚决制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工作压力前所未有,组织收入面临各种困难,收支平衡缺口较大,本次预算调整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实际情况与发展形势提出来的,通过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盘活资源资产等措施,财政预算收支可以实现平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玉红人发【2024】43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红塔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doc